摘要: (一)倫敦加蓋,七枚。 (二)上海加蓋,一枚。 1938,楷體字機蓋,200。
(一)倫敦加蓋,七枚。
1932年(民國21年),楷體字機蓋,分字票200(20*10),圓字票50(10*5)。
(二)上海加蓋,一枚。
1938(民國27年),楷體字機蓋,200(20*10)。
第1次加蓋 ,4枚,1949.5.20,100,[P]新疆印刷廠。 新疆郵區基數郵票,為該區管理局為應事實需要,奉準交由新疆印刷廠以石印楷字加蓋黑或紅色。國父像右旁印「改作」2字,左旁印數值,下端印較小之「限新疆貼用」5字。
1924~1936,楷體字機蓋,圓字票50,分字票為200,[P]北京財政部印刷局。灰色4分、10圓、20圓票系薄紙;橄綠4分、棕色6分為厚紙,其余均兼有厚紙及薄紙。其發行日期除橄綠4分為民國15年發行及棕色6分為25年12月發行外,其余均為民國13年發行。
1945年由重慶中華書局用5號仿宋體鉛字,在原票上以黑色加蓋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。[P]重慶中華書局。
1943,楷體字機蓋,200[P]重慶。 第1次加蓋用6號宋體鉛字排版,加蓋紅或黑色橫行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;第2次加蓋格式仍同,惟改用特制的字模澆制鋅版加蓋。2次加蓋字體各有特征,分述如下:。 2、「新」字第11筆長撇較長,超過第9筆1點。
1940.12.3起,楷體字機蓋,200。 由上海供應處交商以楷字加蓋黑色「限新省貼用」5字﹐橫行蓋于國徽與先烈像之間。
(一)倫敦加蓋,七枚。 1932年,楷體字機蓋,分字票200,圓字票50。 1、「新」字地「斤」旁第2筆較短。 2、「貼」字第5筆1小橫不出頭。 2、「貼」字貝部最后1點與其上端之「目」字分離。 3、全部字體較大。